甲霜·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7358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甲霜·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农药总厂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霜灵 metalaxyl |
11% |
45家 |
福美双 thiram |
24%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青枯病 |
4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农药总厂 |
中国 |
0415-6227492 |
林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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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东路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低毒杀菌剂,对防治水稻苗期青枯病有效。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2. 喷雾时间在下午3-5时为宜,床土宜干不宜湿。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与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呼吸道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可服活性炭催吐,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只能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运输要求:确保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及添加剂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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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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