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1483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酰甲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20% |
29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20-86863970 |
徐耀华 |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工业大道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助剂和适宜的溶剂配制而成。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和水冲洗全身,换洗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装过药液的器械要清洗干净,废旧容器和废液要集中处理销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的阴凉处;
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5、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