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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48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阿维·乙酰甲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20% 29家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9家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中国 020-86863970 徐耀华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工业大道1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助剂和适宜的溶剂配制而成。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和水冲洗全身,换洗工作服。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装过药液的器械要清洗干净,废旧容器和废液要集中处理销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的阴凉处; 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5、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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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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