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3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8-1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300-36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荔枝树 |
蒂蛀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地下害虫 |
150-18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64148568-110 |
韩雪 |
jeffrey@huikwang.com |
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航塘公路27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的作用。
注意事项
1、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2、安全间隔期和最多使用次数:水稻,7天,2次;甘蓝,7天,3次;荔枝,21天,3次;玉米,63天,2次;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有效期:2年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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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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