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莎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685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莎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药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2.2% |
31家 |
莎稗磷 anilofos |
17.8%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农药厂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611010 |
孙恩民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由杂草根部及叶片吸收。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稗草、千金子、莎草、鸭舌草、节节草、矮慈菇等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具有除草活性高、杀草谱广等特点,一次施药即可基本防除水稻整个生长期的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活性高,用药必须准确。
2、水稻移栽后5-10天秧苗返青后、稗草二叶期前用药效果最佳。
3、施药4小时后降雨或灌溉对药效影响不大。
4、使用本产品后,稻苗顶部出现轻度发黄等症状,两周后会自然恢复正常,对稻苗生长无影响。
5、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剂污染眼睛和皮肤。
6、施药后工具必须清洗干净,以免产生药害。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如有药液贱到身上,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溅入眼中,用温水冲洗10~15分钟。如误食中毒,用5%碳酸氢钠水灌胃、催吐,严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注射阿托品解毒。应急电话:021-6267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雨淋,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及热源,避免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以免发生以外。不能与食品、药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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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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