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8933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雷力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7%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雷力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5785981 |
傅桦 |
|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北段63号院3号楼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辛硫磷和灭多威科学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与作物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解毒。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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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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