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磺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9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7-14 |
有效期至 |
2023-7-14 |
农药名称 |
敌磺钠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丹东明珠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磺钠 fenaminosulf |
9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丹东明珠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6223025/6227492 |
林丽 |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浪东路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杀菌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可有效防治多种作物真菌病害。可做种子和土壤处理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要小心,需轻拿轻放。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加工。
3.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若少量泄漏或遗洒,应戴手套扫起装袋即可。
4.本品为中等毒,加工使用时应戴好防护用具,使用后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及身体其他裸露部位。
5.一旦着火,应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等方法进行灭火。灭火人员应配戴独立的呼吸装置。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刺激眼睛和皮肤,引起神经系统的损害,出现嗜睡、萎靡等症状,严重的发生抽搐和昏迷等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
运输时本品运输要求:确保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添加剂混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7-1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