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2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8 |
有效期至 |
2023-9-18 |
农药名称 |
丁·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吉林市新民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30% |
28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10% |
3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267-333毫升/亩(东北地区)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吉林市新民农药有限公司 |
|
0432-63038486 |
吴志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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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黎明路2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丁草胺与扑草净复配的除草剂,主要防除以稗草、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苗床地禁积水,以免发生药害。
2、在苗床施药前浇透水,水稻秧苗三叶期前床土要保持湿润,防止干燥,秧苗覆土厚度不能薄于0.5厘米。覆土不能用砂代替。
3、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要均匀,不重不漏。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本制剂对鱼类有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后,大量饮水催吐,严重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制剂应在阴凉、通风、干燥,避开高温和有明火地方储存,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2、不能与饮水、粮食、饲料、种子、肥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9-18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