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16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7 |
有效期至 |
2023-11-17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8%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2% |
2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3027025 |
袁亮亮 |
|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马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制剂由两种杀虫剂配制而成,具有触杀、胃毒等杀虫功效。
注意事项
1、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4、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能催吐。
5、严重者携标签找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
2、贮存和运输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
3、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4、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实务、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有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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