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0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3-11-25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4% |
9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6% |
2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730888 |
许义彬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宜陵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兼内吸型复合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夏大豆田多种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马齿苋、铁苋、反枝苋、藜、鳢肠等)。
注意事项
1、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后如遇暴雨(应及时排出田内积水),低温可能有钝苗现象,待作物3片复叶后,可恢复正常。4、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种、火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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