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6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3-12-4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80-2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可以有效的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药剂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该药可有效的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物质混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作物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后会出现头昏、乏力、呕吐、多汗等症状,同时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该产品的中毒症状一般在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但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29-86680390 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0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