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百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28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3-12-9 |
农药名称 |
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克百威 carbofuran |
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500-2000克/亩 |
条施、沟施 |
水稻 |
二化螟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水稻 |
瘿蚊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线虫 |
4000-5000克/亩 |
条施、沟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8-3396808 |
成慧珊 |
|
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五街1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适合防治水稻二化螟、瘿蚊、棉花蚜虫、花生线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高毒农药,使用时必须遵守高毒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 用前必须仔细阅读安全说明书。
2、使用时须戴手套,并保持双手干燥,切勿触及眼、鼻、口。用药后用水冲洗双手及被药物触及的部位。
3、严禁儿童接触本药剂,严防污染粮食和饲料,严防禽畜接触觅食,包装袋不可重复使用。
4、不可与碱性农药及肥料等物质混施。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本品,须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再请医生治疗,若不慎误服,不可催吐,应请医生治疗。
2、触及眼睛,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触及皮肤,则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3、解毒剂可用阿托品,不可使用2-PAM(解磷毒)之类的肟类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产品高毒,应远离食品和饲料。
2、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处,远离热源或火源,不得与食物和日用品一起运输和储存。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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