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5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3-12-12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35%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89188333 |
徐黎婷 |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7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40%苄·二氯可湿性粉剂,能防除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杂草科杂草,按推荐方法使用,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喷雾法施药后1-2天,灌水3-5厘米并保持水层5-7天。
3.保水条件差的田块及井水灌溉保水性好的田块(水温较低),施药时用药量也应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
4.秧田禁用。
5.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化合物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
6.在移栽田按推荐剂量用药,不受水稻品种及秧龄大小的影响,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又早时,会发生暂时性伤害。遇高温天气也会加重对水稻的药害。
7.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漂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
8.用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地下饮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环境污染。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误服: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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