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6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3-12-12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87801463 |
戴鸿鸣 |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工业区东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此药虽具有杀螨作用,但不能作为专用杀螨剂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蜜蜂﹑鸟、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其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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