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8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3-12-15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鑫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5994162 |
周志锋 |
|
广西隆安县隆安华侨管理区那飞分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后,不要催吐,否则会加重病情,立即送医院请医生诊治。医生须知:如需洗胃应采用导管洗胃法。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5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