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9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3-12-15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6517322 |
马玉明 |
|
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大荔核心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本品用量小,击倒力较强,对常规农药如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不宜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2.由于该药无内吸作用,所以喷药必须均匀周到。
3.在低温条件下药效更高、残效期更长,提倡早春和秋冬施药。
4.为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换使用。
5.本品对鱼类、蚕、蜜蜂毒性较高,施药时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蚕室处喷药,也不要再水源地清洗药具或倾倒废液。
6.用过的容器须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休克等;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要催吐,否则会加重病情,要使病人静卧,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并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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