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9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3-12-16 |
农药名称 |
2甲4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2甲4氯 MCPA |
95%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4-8363066 |
董霞 |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双合路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药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在禾本科植物体内易被代谢而失去毒性;双子叶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份的能力,逐渐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用编织袋内衬塑料袋包装,用后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2、工作时应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橡胶手套、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吸烟等;工作结束后,立即洗脸洗手。
3、万一遗洒,应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少量遗洒,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遗洒,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出有毒的气体。灭火剂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和砂土。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中毒者立即催吐、洗胃,口服10%硫酸亚铁10毫升,每15-30分钟一次,连续3-4次。注意保护脑和肝脏。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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