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45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3-12-18 |
农药名称 |
甲霜·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干拌种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1% |
54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9%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苗期立枯病 |
1:400-500(药种比) |
浸种后拌药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4-6351319 |
孙艳会 |
|
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崴子镇街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含有福美双、甲霜灵。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适用于水稻苗期立枯病的防治。
注意事项
1、勿与碱性的农药、化肥等物质混用,勿再喷施矮壮素。 2、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施药后不需用清水洗苗。拌干种时出苗前苗床不能缺水。4、拌药后的种子与普通种子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不可食用,也不可作为饲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复配制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福美双中毒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冬季防冻保存。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本药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包衣后的种子不得与食品和饲料混放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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