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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1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3
有效期至 2023-12-23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0%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0%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5-3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75-89286906 徐承双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6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制剂。用于水稻抛秧田。能有效防除稗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泽泻、萤蔺、异型莎草、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块应田面平整。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倒苗弱苗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 4、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藕田,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至少15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应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3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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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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