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百·敌百虫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9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4-12-29 |
农药名称 |
克百·敌百虫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商州市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克百威 carbofuran |
1% |
0家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2%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 |
穴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商州市农药厂 |
中国 |
0914-2459060 |
杜西华 |
|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孝义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二元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胃毒及触杀作用,可以抑制胆碱酯酶,与胆碱酯酶的结合不可逆。本品仅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否则易失效。
3,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注意避免污染养蜂、养蚕场所。
4,本药剂仅用于防治棉花蚜虫,不可使用于其他作物上,高粱、豆类、玉米对本品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勿让本品洒落在高粱、豆类田块上。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本品在棉花上最多使用1次。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得的(70-50%)。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角膜充血。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入眼,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如误食,在患者清醒时催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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