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60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荔枝树 |
蒂蛀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9-7223161 |
李佳、赵冬莲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清水江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因此对地下害虫的防治效果较好。能有效防除荔枝、青菜、萝卜、水稻等作物上的害虫。
注意事项
1、青菜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萝卜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荔枝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在稀释药液及施用时,应遵循安全使用操作规则,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防护服、眼罩、口罩和胶皮手套,避免与药液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如波尔多液等。
4、为保护蜜蜂安全,严禁在蜜蜂活动区域使用;在水田使用,避免污染水源,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
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再送医治疗;皮肤溅药:用肥皂水进行彻底冲洗。若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注射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时应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同贮同运,并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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