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8 |
有效期至 |
2024-1-8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6517322 |
马玉明 |
|
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大荔核心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能有效防苹果轮纹病,具有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性,能有效控制病害的发生和蔓延,活性较高。
注意事项
1.不要与含铜、汞制剂或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需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经口鼻吸入。施药中切勿吸烟或饮食。3.施药后需清洗衣物及裸露皮肤,并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类有毒,勿污染水源、湖泊或河流。5.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及眼粘膜有刺激性。误吸,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服用催吐剂,使之催吐。催吐剂可用生鸡蛋打在碗内,加明矾末10克左右,灌胃催吐,也可用其他物品刺激喉咙催吐。及时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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