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1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8 |
有效期至 |
2024-1-8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05% |
146家 |
辛硫磷 phoxim |
19.95%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山楂红蜘蛛 |
1000-500倍 |
喷雾 |
大白菜 |
小菜蛾 |
750-1125克/公顷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2290282 |
张作军、任纬 |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云居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阿维菌素和辛硫磷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击倒速度快等有点。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大白菜上使用的安全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宜在强光下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有一定的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蜜源作物花期的影响,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严禁人、畜中毒。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变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患者倕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戎酸。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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