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5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4 |
有效期至 |
2024-1-14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旺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22%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8%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白粉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旺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501664 |
尹兆忠 |
|
山东省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白云五路2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3、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催吐、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加锁保存,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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