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06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5 |
有效期至 |
2024-1-15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9家 |
辛硫磷 phoxim |
14.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0-6272208 |
祝志凯 |
|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源农药配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径系统,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宜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和每季作物最多次数分别为:甘蓝和萝卜7天2次,油菜为14天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制剂复配的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在高梁、黄瓜、菜豆、甜菜地块附近用药时注意保护,避免药液飘移造成药害。
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以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2、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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