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1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4-1-21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39家 |
辛硫磷 phoxim |
4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6610065 |
彭荣友 彭强 |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村彭阳电信局西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属苯甲酰脲类和有机磷类混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期及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则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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