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6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4-2-3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3692108 |
程晓兵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同时具有一定的杀卵效果,作用方式为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黄瓜、菜豆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高粱、甜菜对本品敏感,不宜喷撒使用,施药时避免漂移。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挥发性强,有风天气不要喷药,以免飘移,引起中毒。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无力、多汗、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意外摄入,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解毒,严禁使用解磷定、吗啡,慎用肾上腺素。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15-83692108。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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