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6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4-2-3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北京比荣达生化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1.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北京比荣达生化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10-60435529 |
林涛 |
|
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17号楼1701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农用抗生素类杀虫剂阿菌维素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甲氰菊酯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并能在植物体内横向传导,杀虫活性高,对胚胎已发育的后期卵有较强的杀卵活性。该药剂对抗药性害虫有较好的防效,与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无交互抗性。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围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本品是阿维菌素与菊酯类农药的复配制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克洗胃,不能催吐,如为菊酯类中药中毒对症治疗;如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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