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8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9 |
有效期至 |
2024-5-29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汕头市宏光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6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6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宏光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4-85757038 |
蚁泽群 |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溪南中心工业区金山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具有生物性与化学性双重毒理,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多重作用,药力持久。
2.本品渗透性,虫卵兼杀,持效期较长,较耐雨水冲刷,对光较稳定。
3.本品施药后杀虫因子迅速作用于靶标处,短时间内使害虫丧失为害能力。
4.本品施用后,活性成分较迅速地作用于害虫神经系统,阻断神经传导,抑制害虫DNA合成,将其彻底杀灭,一天内害虫即可大量死亡,达到杀虫高峰。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 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医治,如判断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若判断以阿菌维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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