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异柳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9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甲基异柳磷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基异柳磷 isofenphos-methy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吸浆虫 |
19800-30000克/公顷 |
土壤处理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省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28-4717346 |
杨忠堂 |
|
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镇沿河大道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甲基异柳磷颗粒剂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小麦吸浆虫。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严禁在施药区放牲畜,以免引起中毒。3、甲基异柳磷为限制使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4、甲基异柳磷只可作土壤处理,不可兑水进行蔬菜、瓜果、果树等作物叶面喷洒。5、使用本品时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6、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水生生物有毒,应注意避免污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8、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高毒农药,可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解毒 药可选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如发现中毒,可按有机磷农药中毒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中毒急救电话: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上锁保管。不能与饮料、食品、饲料、粮食同贮同运。剩余药液及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周围环境及水源地。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1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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