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1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3 |
有效期至 |
2024-2-23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10-82471723 |
蔡梦玲 |
|
河北省沧州市临港化工园区经四路以东化工大道以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触及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痉挛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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