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畏·氧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5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24-2-26 |
农药名称 |
敌畏·氧乐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敌畏 dichlorvos |
15% |
6家 |
氧乐果 omethoate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蚜虫 |
33-5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
中国 |
0724-4338065 |
伍文启 |
|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中山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敌敌畏与氧乐果复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渗透作用,可用于小麦蚜虫等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啤酒花、菊科植物、烟草、枣、桃、杏、桔、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为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2、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为高毒农药,施药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甚至中毒,是要后及时清洗手和脸及其他裸露皮肤。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蚕、蜂等有毒,使用时注意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的中毒症状有:全身不适头痛头晕、呕吐、出汗、腹痛腹泻、呼吸困难,如不慎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及时送医院救治如发生中毒症状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治疗方法:[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24-433806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储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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