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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57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27
有效期至 2024-2-27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23.3%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6.7% 3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9-26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季素眉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云景路100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苄嘧磺隆与乙草胺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千金子、牛毛毡、鸭舌草、矮慈菇、陌上菜、鳢肠、泽泻、萤蔺、节节菜等一年生及多年生禾本科、莎草科、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 2、水稻移栽后5-6天拌土(沙)或拌肥撒施。 3、施药前田中必须有水层,药后5-7天切忌断水。 4、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田。 5、各类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短秧龄移栽田、工厂化育秧移栽田、漏水田、串灌串排田不可使用。 6、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如遇高温天气慎用,严禁用喷雾法施药。 7、鱼虾套养稻田禁用。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场所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0、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可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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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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