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8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4 |
有效期至 |
2024-4-29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2.5%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5%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13788050648 |
黎柱忠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甘莲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棉花棉铃虫、甘蓝小菜蛾较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5.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6.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如判断以辛硫酸中毒为主,可按中毒轻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一旦发现中毒,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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