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0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24-3-9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赛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34%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1%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赛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7-5480821 |
|
|
河北省沧州临港化工园区精细化工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苹果树的桃小食心虫及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施药间隔为7天。产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贮存时放在暗处。 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作物收获前5天禁用。 5、本制剂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瓢虫等天敌放飞区。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等,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外。若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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