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2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1 |
有效期至 |
2024-3-11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
中国 |
0551-65536014 |
凌进 |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36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杀虫剂,为有机磷、氨基甲酸脂类农药及助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等多种功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应置于阴凉干燥处。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3、施药时间最好选择为清晨或傍晚。
4、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大豆、甜菜有药害,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6、本品对蜜蜂、蚕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施药如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洗冲洗。
2.中毒症状为头晕、头痛、乏力、呕吐、多汗、流涎、呼吸困难等。不慎中毒按有机磷农药急救办法,用阿托品急救,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51-63674999/6367488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避光、通风干燥处,远离高温火源。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食品混放。
3.应放在儿童、牲畜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3-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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