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36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4-3-2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6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物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勿与铜制剂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牲畜和火源,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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