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枯·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2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1 |
有效期至 |
2024-3-31 |
农药名称 |
甲枯·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基立枯磷 tolclofos-methyl |
5% |
18家 |
福美双 thiram |
15%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苗期立枯病 |
1:30-50(药种比) |
种子包衣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994-5829056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苯并咪唑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的混剂具有杀菌、保护作用,对棉花苗期立枯病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低毒农药,使用时仍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剂,使用完毕 应立即洗手和洗脸。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
3、包衣前应将本品摇匀,如出现少量沉淀不影响药效。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剂。
6、注意覆土避免种子裸露。
7、用过的器具和本品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呕吐等。
2、皮肤接触本剂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者和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在大于0℃和避光条件下保存。
2、本品和包衣过的种子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本品与包衣过的种子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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