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45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24-4-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300-4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3-3465131 |
张龙 |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加入了高渗剂高渗月桂氮酮配制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水稻稻瘿蚊。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或混用。
2、本品对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它们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4-09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