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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5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9
有效期至 2024-4-9
农药名称 福·甲·硫磺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硫磺
sulfur
31% 0家
福美双
thiram
25% 53家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14% 1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辣椒 炭疽病 50-9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029-83603743 闵加礼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具有保护作用的杀菌剂,抗菌谱广。 本品结合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可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 ,影响细胞分裂,还能作用于氧化还原体系细胞色素b和c之间电子传递过程,夺取电子,干扰正常的氧化-还原,抑制病害发生。
注意事项
不能与铜、汞等金属盐药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或混用。 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避免漂移产生药害。 对蜜蜂低毒,对鱼有毒,禁止污染水源、鱼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安全间隔期10天,单季作物使用不超过2次。(仅限大田使用,保护地不得使用)。 喷洒量请根据作物的生长阶段、栽培形式和喷洒方式进行调节。 开启包装时应已做好防护,开启后未用完应密闭保存。 喷药时做好安全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穿好防护服、胶鞋等,施药期间不要喝水或吃东西,施药完毕及时清洗。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对症治疗,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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