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滴丁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4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1 |
有效期至 |
2024-5-11 |
农药名称 |
扑·乙·滴丁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40% |
9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10% |
39家 |
2,4-滴丁酯 2,4-D butylate |
1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嗪类、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注意事项
1、作物拱土期严禁施药。
2、本品最好播后随即施药,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
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
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5-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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