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6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2 |
有效期至 |
2024-5-12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31家 |
二氯喹啉酸 quinclorac |
22% |
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35-45克/亩 |
喷雾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5-72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2-5683999 |
刘斌 |
|
江西省彭泽县龙城镇矶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秧田和抛秧田除草剂,对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及稗草有效,包括鸭舌草、泽泻、 节节菜、萤蔺、异型莎草、稗草等。
注意事项
1、用前摇匀。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药。 2、施药时田中必须灌水至少3厘米,施药保持5-7天。(田应耙平,使全部淹没水中)。
3、浸种和露芽种子,2.5叶期前及水稻抽穗扬花期对该化合物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 。不同水稻品种的敏感性差异不大。
4、施过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好的作物,药后8个月避免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第二年内方可种植上述作物。
5、施药时应用地表水配药,避免用新提深井水配药。
6、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等,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立刻用肥皂清洗裸露在外面的皮肤等。 7、孕妇、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此药。
8、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9、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误吸: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饮1-2杯水后,以手指抠喉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触皮肤:换除受污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皮肤。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动物饲料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5-12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