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2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15 |
有效期至 |
2024-7-1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鹤壁市维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鹤壁市维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92-5509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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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浚县黎阳工业区天宇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柑橘园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配制药液时应用清水,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2、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7-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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