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4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4 |
有效期至 |
2024-8-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移栽灵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2-83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移栽灵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6-5236488 |
徐存龙 |
|
湖北省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孱陵大道661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内吸性但具有渗透性。适治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2次。
2、在开花季节,蜜蜂放养地应避免使用。
3、烟草对毒死蜱敏感,注意不要飘移到烟草上。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施药后容器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应集中妥善处理;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携带标签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8-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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