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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56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8-24
有效期至 2024-8-24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0.5% 9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5%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40-56.19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中国 0373-5701262 郭新平 河南省新乡县朗公庙镇新原路口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鸭舌草、节节菜、泽泻、四叶萍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漏水田、制种田、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等。 2、本品所含的苄嘧磺隆在土壤中移动性小,温度、土质对其除草效果影响小,其在水田持效期一个月以上,对阔叶草有较好的防效。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用过的喷雾器应及时清洗干净,清洗用水应妥善处理。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灌溉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沾污眼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误食,立即催吐,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化肥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8-24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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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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