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9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19-9-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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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铜山县黄集镇高楼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适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蚕和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配使用,以免分解。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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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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