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苄·异丙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9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9-29 |
有效期至 |
2024-9-29 |
农药名称 |
苯·苄·异丙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25% |
6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3% |
31家 |
异丙甲草胺 metolachlor |
5% |
1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0515589,0515-83372405 |
顾海亚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元复配的水稻抛秧田(南方)除草剂。药剂有效成份通过叶片根系吸入杂草体内,破坏杂草细胞分裂,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而导致杂草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全)抛秧田使用。对水稻移栽田、直播田、秧田、制种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品。
3.稻田应耙平,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稗草基数小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下限。
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养鱼稻田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保持安静,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9-2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