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3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27 |
有效期至 |
2024-10-27 |
农药名称 |
敌百·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20% |
2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3499889 |
|
|
江西省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两种有机磷杀虫剂复配的。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渗透性。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每季作物使用本品不多余2次,安全间隔期15天。
4、不要在桑园、鱼塘等地及其附近使用。
5、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6、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中毒可按有机磷进行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0-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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