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75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 |
有效期至 |
2024-11-3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 |
88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6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3-8155810 |
赵伟 |
|
安徽省绩溪县红星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单和吡虫啉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2.本品对蚕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污染蚕及桑叶。
3.棉花、烟草、梨树和茄科作物等对本品敏感。
4.本品易吸潮,但吸潮后效力不变。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和胶鞋等,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脸、洗手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
急救措施: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2、贮存时应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1-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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