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3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8 |
有效期至 |
2024-12-18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硫磺 sulfur |
22% |
0家 |
福美双 thiram |
18%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1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辣椒 |
炭疽病 |
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有限公司 |
中国 |
0898-68917977 |
张学文 |
|
海南省海口市金牛新村B1—8别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渗透力较强,适用于辣椒炭疽病的防治。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辣椒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汞、铜制剂及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调药时,先用少量水调匀,再加足水量,搅拌均匀,随配随用。
4、本品毒性低,但仍需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此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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