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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嘧·莎稗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9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20
有效期至 2025-1-20
农药名称 苄嘧·莎稗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莎稗磷
anilofos
13.5% 6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5%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00-160克/亩 毒土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00-160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季素眉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云景路100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对水稻抛秧田与移栽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场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秧田、直播田、水稻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品。 4、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上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2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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